
岳塘新闻网9月12日讯(通讯员:刘倩)8月19日,岳塘区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债务人湘潭冠发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破产重整计划,并终结破产程序,至此,岳塘法院首例破产重整案进入实施期。
7月30日,湘潭冠发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会议对《冠发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了分组表决,并开展了债权人委员会选举工作。经会后统计,抵押债权组、税收债权组、职工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出资人组等表决权数及表决人数均通过2/3比例,《重整计划(草案)》获得通过。后续,岳塘区法院将依法指导管理人协同重整投资人有效执行重整计划,并尽快扫清各项法律障碍,以期有效推进湘潭冠发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的重整进程。
自中央十部委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达发改财金(2018)17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僵尸企业”及去产能企业债务处置工作的通知》文件以来,我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会议和政府工作部署,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和去产能企业债务,加快“僵尸企业”出清,有效防范化解企业债务风险,助推经济提质增效。目前,岳塘区法院已受理破产案件7件,其中宣告破产终结1件、宣告破产1件,宣告破产重整1件。与破产清算程序相比,破产重整程序更能有效提高各债权人的清偿比例,亦能赋予破产企业新生希望,在公司清算程序中作用凸显。破产重整制度已成为危困企业借助自身优质资源、有效摆脱经营困境的专项法律制度,也是人民法院助力推进僵尸企业出清、优化市场资源配置、为市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有力途径。作为岳塘区首例成功审理的破产重整案,岳塘区法院将积极总结冠发公司破产重整案的经验,推动本辖区更多的危困企业破困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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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岳塘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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